王红兵律师:重大毒品案件辩护,要从鉴定入手

发布时间:2021-07-21 21:57:51 发布栏目:佰卓动态


活动现场

 

7月16日下午,广东佰卓律师事务所按照本所业务交流计划安排,邀请广州普通刑事委员会委员、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羊城知名毒辩律师王红兵律师以“突破毒品鉴定难题”为题作了专题讲座。本场讲座在佰卓所大会议室召开,包括佰卓所主任陈江楚、执行主任林贝金律师、高级合伙人胡新范律师在内的14位所内外同行出席。

 


王红兵律师

 

王红兵律师在本场活动中分享了多年承办毒品案件的辩护技巧和经验。

 

他首先提出了鉴定意见可能存在的五个问题:鉴定机构有没有CMA或者CNAS认可资质;检材包装先后用袋和管怎么办;检材称量不准确对含量的影响;定性检验结果如何解读;检定意见出现严重文字错误怎么办。针对这些问题,他分别提出了行政诉讼、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从实验室电子分析天平检定入手等等处理方法。

 

接着,王律师分析了毒品鉴定文书的作用,包括定性(成分)鉴定文书、定量(含量)鉴定文书;从逻辑上层层推进,抽丝剥茧地解决了是不是毒品,是什么毒品,有几种毒品,含量是多少这几个关键问题;并且无可辩驳地得出结论:1、没有定量鉴定文书,不能判死刑;2、没有鉴定文书,很难认定为毒品犯罪,至少是犯罪未遂。

 

针对超出核准检测方法的案件情形,王律师的辩护思路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确定是否有超范围鉴定,通过投诉获得有利证据;若检验标准存在张冠李戴现象也进行投诉;在检验标准模糊不清情况下,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行政复议等方式尝试获取不公开的检验标准,或者申请法院、检察院进行调查。

 


点评环节

 

当听众正听得入迷时,王律师进一步提出了几个关键突破口,鉴定使用的方法和国标是否相符,超过委托事项的检验是否有效、检出咖啡因的后果是什么、检材来源不同一如何认定、定性鉴定是否存在损耗、植物毒品鉴定从何下手,引起在场同行的深思。

 

王律师运用上述分析框架和角度展示了“一审死刑重大毒品犯罪案”、“四百公斤冰毒制毒案”两个案例的辩护过程。在一起案件中,王红兵律师发现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的《氯胺酮的定量检验方法》,不在该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内,遂向国家认证认可管理委员会进行举报,并获得委员会的认可。在另一起案件中,办案机关缴获的数个毒品样品的称量结果既有2至600克也有2克以下,根据《电子天平国家计量检定规则》,该天平的最小称量分度值是2克。据此,王律师提出低于2克以下的称量结果不能排除存在较大误差应当不予采信的辩护意见,并得到法官认可。该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是13年到14年,最终涉案被告人仅被判2年9个月。

 


李梦茵律师提问

 

王律师还分享到,自己本科是生物专业,从2002年执业开始,先后尝试过知识产权等等专业方向,最后才切入到毒品辩护。转战毒辩不仅是出于兴趣,也是考虑到我国毒品案件高发、毒品犯罪暴利、案件打击力度大、社会危害严重,亟待更精深的专业意见以探求事实真相与正义。

 

最后,与会者分别对本场讲座进行了点评。陈江楚主任从自身20余年的从检、从律经验出发表示,王红兵律师代表的技术辩护不仅是毒品案件,也是所有刑事案件辩护的发展方向。林贝金执行主任则代表佰卓所特别感谢王红兵律师含无保留、倾囊相授的分享精神。胡新范、王永强、王莉、李梦茵、罗嗣音、杨鸿等律师也结合各自的办案心得分享了听课感受。